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南顺府规〔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和《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7-1号)的规定,结合《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南府规〔2024〕1号)确定的税额标准,现对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征税范围
南充市顺庆区城区、建制镇规划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二、税额标准
根据市政建设情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将南充市顺庆区土地划分为一至五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至18元。具体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详见附表。
三、执行时间
上述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
附件:南充市顺庆区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南充市顺庆区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土地等级 |
每平方米 |
等级地域范围 | |
一级 |
18 |
城区 |
1.五星商圈:沿大北街-小西街-西门坝街-科苑街-涪江路-西河中路-北湖路-育英路-果城路-平城街-仪凤街-大北街口的合围区域 2.白土坝及师大新区商圈:沿智达路-西河桥头处-西河西岸-西华路二段桥头处-西华路二段-凤鸣路-铁明路(佳兆业君临小区背后)-迎凤路-玉带北路二段-师大路二段-师大路一段-智达路口的合围区域 3.南门坝商圈:沿南门北街-桑园路-文明街-西湖街-孔迩街-嘉陵江边-嘉陵江东岸-桓子河大桥头-滨江中路四段-南门北街口的合围区域 |
二级 |
14 |
城区 |
1.师大老区商圈:沿胜利路-滨江中路二段-果城路-育英路-北湖路-西河北路-铁昌路-铁荣路-和平东路-长征路-胜利路口的合围区域 2.东南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中城街道办事处辖区除一级土地区域以外的范围 3.新建街道办事处辖区 |
三级 |
10 |
城区 |
1.华凤街道办事处、西山街道办事处辖区除一级土地、四级土地区域以外的范围 2.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北城街道办事处辖区除二级土地区域以外的范围 3.舞凤街道办事处辖区 |
四级 |
6 |
城区 |
1.潆华工业园区一期:沿华康路-潆华中路一段-潆华中路二段-潆华北路一段-东升路-在建道路-212国道-马市铺路-佳华路-华新路-华新路隧道出口-气象公园山脚-华康路口的合围区域 2.华凤街道办事处下辖磨响滩社区、张关垭社区、江家坝村、元宝山村辖区已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区的范围 3.西山街道办事处下辖栖乐垭村、父子桥村辖区已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区的范围 4.潆溪街道办事处、荆溪街道办事处、搬罾街道办事处及其他辖区已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区的范围 |
五级 |
2 |
建制镇 |
李家镇、芦溪镇、共兴镇、双桥镇、金台镇、渔溪镇已纳入场镇规划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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